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

良心抗稅

一個不是由民選產生的政府,先天缺乏抽稅的代表性,更何況是暴政?根本無權要求市民資養。

最近許多市民會收到稅單。我們建議市民良心抗稅。

良心抗稅的例子,最著名是十九世紀的美國作家梭羅,為了反對當時美國入侵墨西哥,寧願入獄,拒絕繳交人頭稅。

我們建議,每位納稅人士,花點心思和時間,增加政府的行政成本,集體行動,做成政府運作遲緩的效果。

例如分開多張支票交稅,如一萬元的稅款分開十五次繳交(頭十四次每次689元,以諷刺梁振英由689位選委選出)。只要在期限前交稅,這個方法是完全合法的。另一個做法,是透過電子銀行以信用卡分開多次交稅,可減少對政府行政工作的影響,而銀行會向政府收取手續費用。

早前亦有團體呼籲市民繳交第二期稅款時,少交10元稅(留意若在第一期時進行,第二期稅款將視為欠稅)。稅務局可採取措施,追收過期未繳稅項。例如對欠款10元徵收5% 即0.5元的附加費;若6個月後仍未繳清,欠款再加徵10%的附加費,總欠款增至11.55元。政府亦可向第三者(例如僱主和銀行)發出通知書追收稅款,或者在區域法院進行民事起訴和向法院申請阻止欠稅人離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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